废液疯狂直排,监管不能被污染甩下
在环保部21日举行的例行发布会上,针对“无极废液倾倒事件”,环保部土壤环境管理司司长邱启文表示,“无极废液倾倒事件性质非常恶劣,发生这种事件我们也非常痛心。”
据披露,事发后,环保部、地方政府迅速展开事故应急和事故调查处理,现在污染已经相对固定,不会出现扩散。下一步,还将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新华社此前报道,6月16日凌晨,两辆套牌报废罐车,从石家庄市藁城区拉工业废液到无极县郝庄乡牛辛庄村滹沱河河套内排放,跟随有两辆轿车。偷排过程中产生有毒气体,正在偷排废液的5名人员在吸入有毒气体后晕倒,该5人被救护车送县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涉案企业为石家庄市藁城区河北佳诚化工有限公司。
经公安机关侦查,这是一起严重的刑事案件,涉案企业倾倒的废液为该公司生产盐酸、次氯酸过程中产生的废液,主要成分是盐酸、次氯酸等。
很多人不解,涉案企业偷排的工业废液何以如此厉害,直接把人“放倒”?如果是周边村民不巧遇上,又该怎样?
据介绍,河北佳诚化工有限公司主要制售氯乙酸、盐酸、二氯乙酸、次氯酸钠。其中,氯乙酸生产原料主要有冰醋酸、液氯及醋酐,其中液氯在常压下即汽化成气体,吸入人体能严重中毒,有剧烈刺激作用和腐蚀性;副产盐酸,有强烈的刺鼻气味,具有较高的腐蚀性;醋酐为易制毒产品,因此在生产及运输过程中,管制十分严格。
也即,尽管此次事件已查明废液主要成分为盐酸、次氯酸等,但不排除其中会有液氯。可见,任何无视风险,或者要将风险转嫁给社会的行为,都有可能因为操作不慎而酿成大祸。这样表明,对于工业废液,特别是化工废液,理应有更严格的制度监管、更严密的流向追踪,决不能使之脱离正常的处置渠道,自行其是。
事实上,据业内人士披露,在一些化工企业,偷排盐酸一直存在。特别是近年来,受环保检查影响,各地消耗盐酸的企业多数停车,企业生产氯乙酸副产的盐酸若想出货,只能实施每吨高达300元左右的补贴。企业不想出钱,往往选择偷排。
监管要跟得上污染的步伐。与其在事后强调紧急处置,不如事先做到心中有数,并强化事中监管。只要搞清楚化工企业每天生产多少氯乙酸,则根据副产比例,就能够知道其会有多少盐酸,则这些盐酸的去向,相应的,也就应该纳入追踪范围。究竟是配售出货了,还是私下偷排了,这些其实都不难搞清楚。环保监管、执法就该有这样的精细与周密,不然,恐怕类似的偷排行为将很难禁绝。
作为化工生产的重点区域,石家庄地方政府也应该未雨绸缪,多措并举,实施源头治理,防范企业出于利益驱动而随意偷排。比如,此番偷排地选择在滹沱河河套,那么,当地河道管理部门为何没有察觉?这至少表明,河道这些环境的敏感点,往往也是监管的盲点。结合此前宣传得热热闹闹的“河长制”,这未免让人担心,会不会流于形式?
此外,既然涉案企业位于工业园区,则园区显然也存在监管不到位的嫌疑,这也与此前各地纷纷将企业搬进园区,从而可以实施有效环保管理的初衷是相悖的。
此番无极废液倾倒事件已经酿成大祸,惟愿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能够真正在善后处置上,做到不扩散,并以此为契机,下力气倒查,彻底杜绝类似偷排行为,还民众一个安全、放心的土壤环境。毕竟,土壤一旦被污染,修复的代价更大。我们不能在霾了天空、脏了江河的同时,又污染了大地。
李克强总理在今年全国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严格环境执法和督查问责。对偷排、造假的,必须严厉打击;对执法不力、姑息纵容的,必须严肃追究;对空气质量恶化、应对不力的,必须严格问责。
接下来,除了偷排企业,那些执法不力、姑息纵容、应对不力的单位和部门,也该长长记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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