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年内建成
据新华社电 卫生部近日下发通知,强调要进一步深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
通知要求,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建立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的省份,要继续完善、规范管理;尚未建立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工作进度,务必在今年内建立本行政区域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
通知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医院信息系统药品、高值耗材统计功能管理,避免为不正当商业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和临床科室有关药品、高值耗材用量信息,对于违反规定,不仅要对当事人从严处理,而且还要严肃追究医院有关领导和科室负责人的责任。